本會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弱勢服務方案補助對象調整公告
為愛前行基金會長期致力於推動病人自主權,原提供弱勢民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ACP)「1+2」全額補助服務。 考量健保署自民國114年5月起調整ACP給付對象,為避免資源重複,本會將於民國114年8月1日起,調整補助對象為政府政策尚未涵蓋之特殊弱勢族群,以確保資源有效運用,持續關懷真正有需求的弱勢群體。
補助對象 | 說明 | 政府補助 | |
1. | 未滿65歲持有重大傷病卡者 | 64歲以下且持有重大傷病卡者。 | 政府僅補助65歲以上重大傷病患者。 |
2. | 罕見疾病患者 | 法定罕見疾病240項(除外12項)。 | 政府僅補助《病主法》第14條第1項第5款公告之12項疾病。 |
3. | 身心障礙證明持有者 |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 | 政府未補助。 |
4. | 聾人聽語障礙患者 | 包含聽覺障礙者、聾人及重聽者,主要以手語或輔具溝通,於醫療場域中需手語翻譯員協助醫病溝通者。 | 政府未補助。 |
5. | 高醫療轉譯需求者 | 主要使用語言非國、台、客語,致醫療溝通困難,需專業語言轉譯服務協助之患者,包括但不限於中文理解或表達能力有限之新住民(需有健保卡)、原住民族語使用者。 | 政府未補助。 |
6. | 長照機構內65歲以上未持有重大傷病卡之住民 | 年滿65歲入住長期照護機構,且未持有重大傷病證明卡之長者。 | 政府未補助。 |
誠摯感謝全台綠色通道醫院夥伴及所有ACP成員。因您們的投入與奉獻,弱勢族群方能享有醫療自主的機會。讓我們持續攜手,為弱勢者的醫療平權與尊嚴善終,點亮希望之光。
補助案詳細報名資料,請見:https://parc.tw/news/center/article/5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