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泰源-《病主法》將臨終自主權還給病人
末期病人有多痛苦?最後一個月平均會有9.1個症狀,每一個症狀都讓人痛苦不堪。時任立法委員邱泰源認為,醫療人員應該告知病人及家屬真相,在《病主法》上路之後,讓病人可以自主決定最後一段路的醫療決策該怎麼做,人生之路該怎麼走。
病人自主權牽涉到醫療及人權,目前全世界各國,包括台灣,都認為對病人的自主權做得還不夠,立法委員、醫師公會全連理事長邱泰源認為,台灣的醫療體系需要改革,而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將能有效改善醫療的部分核心問題。 為什麼支持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?
邱委員表示,「我是受到玉欣委員這種用心與付出所感動、所感召,以她小我的經驗放諸到大我的愛。」他對於前立委楊玉欣多年來為弱勢病人發聲的行動十分尊敬,所以願意全力支持楊委員的相關計畫,一起改善台灣的醫療環境,將醫療自主權還給病人。 邱泰源也指出,一般人很難想像末期病人會經歷哪些痛苦,90%的病人疼痛不堪,80%的病人已經呼吸困難,在最後一個月的生命,平均會發生9.1個症狀,而且每一種症狀都可能造成病人極大的痛苦。
對重症患者而言,緩和醫療能妥善照顧病人的身心靈需求,應該要是非常重要的主流,換言之,醫療端必需要能以病人為師。每個人都會走到生命的末期,到了這個階段,生活上的決策往往需要旁人代勞,但是醫療上的決策以及最後生命的安排,病人應該自己預先決定。 台灣的醫療現場有個現象,第一時間家屬常要求醫療人員不要告知病人真實的病情,「因為爸爸個性非常堅強,但也非常剛烈,如果他知道自己得到不治之症,可能會走上絕路。」邱泰源說,「我們就搞不清楚,病人到底是堅強還是不堅強。」最後所有的決策,都是家屬隱瞞著病人在跟醫師溝通,但其實病人往往會有未了的心願想表達,在不清楚病情的狀況下,容易造成他們終生遺憾。 邱泰源認為,所有醫療團隊應該「永不放棄告知真相」,同時委婉進行溝通,讓病人、家屬能夠慢慢地接受,「該準備的還是要準備,什麼時候準備都不會太早。」
(影片及內容為本會於病主中心時期拍攝與撰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