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丙煌-有品質地活著,有尊嚴地死去
「沒有辦法善終,是非常不幸的事情。」前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認為,活得好遠比活得久更重要,而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價值,正是為了讓生命可以從生到死維持尊嚴。
「生命本來就是有限的,能夠善終,是最大的福氣。」前衛生福利部部長蔣丙煌認為,尊嚴善終是每個人都該擁有的權利,雖然今日的科技越來越發達,醫療、用藥都有長足的進步,但人的生命有限,醫療也有極限。蔣丙煌也提到他的兒子是醫生,兩人時常討論醫療話題,兒子認為醫學上有許多例子,可以成功搶救性命垂危的病患,但蔣丙煌認為,「如果你有把握病人救回來以後,生命是有品質的,就應該救。」 活得有品質,比活得長久,更適合作為急救與否的考量。
而過去也有許多不幸的案例,當病人已經做好善終的主張,當那一刻來臨時,最親愛的家人卻出於不捨,推翻了病人自己的決定,反而對病人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害。而「沒有辦法善終,是非常不幸的事情。」蔣丙煌強調,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立法。
過去在擔任衛生福利部部長時,正值前立委楊玉欣推動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蔣丙煌表示,當時受到楊玉欣委員與孫效智教授對法案投入的心力所感動,也與個人的生命價值一致,因此傾全力支持。
從整個文明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,社會越進步,對於生命應該是越尊重的,而這個「尊重」應該從生至死,都被平等看待,這是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最重要的精神。
(影片與撰文為本會於病主中心時期拍攝與撰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