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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講師課程在做什麼呢?

課程與活動

  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(簡稱病主法),108年在台灣正式施行,其法賦予成年人以預立醫療決定的方式保障「善終權」的實現,是台灣第一部以「病人」為主體設計的醫療法規。而預立照護醫療諮商(ACP)為民眾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前之重要家庭共商過程。意願人可藉由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過程,對決定更有共識,面對最後一哩路時不再不知所措,提前安頓彼此的心,以達到美好善終的圓滿結果。

  106年底開始,病主中心(為愛前行基金會前身)攜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秉持從核心扎根,並提升ACP專業人員能量之目標,開辦ACP核心講師課程。制度規定醫師完成4小時、護理師6小時,社心人員11小時可取得ACP人員資格。故21小時的訓練不僅超法規,更是近法定必修的兩倍。本課程以超法規21小時的嚴謹訓練,並以小班制創新互動的授課方式,培育醫護社心人員在臨床上靈活運用的紮實能力,開辦至今場場爆滿。八年來已培育出2,800名以上優秀核心講師,自北到南深入各醫療院所,進行最專業的病主法核心理念共學,更是增強地方醫院ACP能量的重要種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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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圖、核心講師先鋒一班大合照,看看有沒有你認識的那位前輩唷!

  課程總講師為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起草者、臺大生命教育中心主任孫效智教授(上圖左起二),導師為台灣安寧之母、成大醫學院護理學系趙可式教授(上圖右起二),以及佛教蓮花基金會榮譽董事長陳榮基教授。平均每舉辦一梯次,就能夠觸及到來自10個以上不同單位的人員,一年度累計高達百餘個單位;因此希望藉由持續開辦課程,將資訊推播得更為廣泛,也讓來自於同個單位、想要參加課程的人員有機會相聚共學,使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知識能夠切實地紮根於各地。

上圖、本課程的總講師為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起草者、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主任孫效智教授。孫教授深入講解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包括其立法精神、立法技術,以及實務應用的邏輯,為學員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與實務指導,幫助他們全面掌握法規的核心內涵與實際運作模式。

上圖、本課程的重要推動者為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立法者,同時也是本會創辦人楊玉欣女士。在這套課程中,設計了滿溢愛心與質性元素的亮點環節,精心規劃的課程不僅展現了病人自主權的剛性內涵,更深入強調了其人性關懷與質性價值。

上圖、本課程的實務講師陣容強大,從左至右依次為: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葉依琳助理教授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失智症中心劉建良主任,以及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高齡心智科朱智邦主任。他們皆擁有豐富的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應用實務經驗,並在ACP實務中積累了大量實際操作經驗,為學員提供了實務與理論並重的全方位教學,確保學員能夠深入了解法規應用於不同情境中的實際操作。

上圖、課程突破傳統單向授課模式,採用工作坊形式,讓小組針對法律議題與案例進行討論、報告分享,最後由講師總結。這種方式促進多元思考,並收集不同觀點。課程還結合實務講師的經驗分享,搭配標準化諮商案例演練,強調操作時的重點說明,幫助學員深入理解病主法的各種議題。這讓原本枯燥的醫療法律課程變得生動,是最受好評的亮點之一。

上圖、核心講師夥伴單位